大纲
暂定这个“对继承自新康德主义的哈耶克认识论的唯物主义批判”,或者“对哈耶克【新康德主义认识论的溯源分析】和唯物主义批判”。之后根据正文的内容,反过来缩小题目范围。正文写了多少,题目就缩小到多少
目前读书的任务是从大到小搭建框架,而不是填充内容。
先尽可能补充完整结构,能形成一篇完整的文章,然后不断补充更新小节和以下的内容
1.确定每一个小节的任务(目标,要解决的问题,一般和题目紧扣)
2.确定每个小节的逻辑,环环相扣得出结论
3.写出论点和结论,然后填充证明过程和证据材料,不要硬啃一句话
绪论:选题的价值和意义,选题的界定和写作方法
**1.**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选题缘起”或者“选题意义”:总之就是为什么选这个主题,这部分要呼应第四章哈耶克与极右翼的关系,指出这个主题实际上是美国政治现实(马斯克、米莱等极右翼鼓吹哈耶克)向所有爱思考的人提出的
1.为什么选择哈耶克
(1)为什么今天要写新自由主义,不写凯恩斯主义或罗斯福主义?
刚刚过去的新自由主义时代,造成了巨大的贫富差距和社会矛盾,影响了几十亿人,证据包括xxxx……。它对全人类尤其是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影响这么大,而且主要是坏的影响,所以搞清楚哈耶克的理论怎样为新自由主义辩护就很重要
(2)哈耶克跟新自由主义是什么关系?
(3)既然写新自由主义,为什么选择哈耶克,不选其他人?
因为资产阶级选择了他,把他的地位抬到最高。
因为哈耶克的新自由主义思想跟今天极右翼的关联。
2.为什么选择认识论
哲学既是哈耶克政治和经济思想的集中体现,又反过来指导和服务于政治经济思想,用反动哲学为其反动政治经济理论辩护,这点哈耶克自己也承认(基础性意义),因此研究和批判哈耶克的认识论有攻其根本、事半功倍的效果。打烂哈耶克理论的哲学柱石,上面的政治经济楼房自然坍塌,不用再费力气驳斥,或者驳斥起来就可以节省很多力气
当前从辨证唯物主义视角对哈耶克认识论的批判仍然存在不足,这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以往对哈耶克新自由主义理论的批判大多集中在经济与政治领域,却忽视了对其哲学基础的批判;其二,针对与哈耶克相同或相近的哲学阵营展开批判时,又很少集中在认识论领域;其三,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研究很多停留于原理阐释层面,几乎未涉及对哈耶克主观主义认识论的具体分析。
**2.**选题的界定
选题的界定:就是划定研究范围,哪些是要研究和探讨的,哪些不属于本文研究范围之内,本文不探讨,直接默认为定理(比如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或者直接给出定义/通常理解(不必展开解释)。另外各种重要的概念也可以专门用一个小节来澄清和定义
**3.**术语解释
新康德主义的定义是什么,代表人物、思潮、主张、流派有哪些?哈耶克对新康德主义是继承关系(父子)还是平行(兄弟)关系?
哈耶克的认识论是什么
**4.**写作方法
说明采用的是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所以使用的术语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定义来解释
第一章:哈耶克感觉秩序的新康德主义渊源
第一章讲了哈耶克对历史上唯心主义者的继承性,共性,目的是把他们用铁链绑在一起。
不需要指出差异或者差别,也不需要批判,重点就是哈耶克对历史上唯心哲学家的继承性,也就是共性、共同的论点、一致的论证逻辑、相同的绝对出发前提。按照哈耶克自己的派别划分,他跟谁是一派,跟哪一派有继承性或者最大的相似性、最多的交集、最近的亲缘关系。其余部分(哈耶克跟其他哲学家的差异、对他们的批判等等)都可以放在第二章、第三章
在《感觉的秩序》序言中称自己的知识主要来源于赫尔姆霍兹、冯特、威廉·詹姆士、乔治·埃利亚斯·穆勒,特别是恩斯特·马赫。
其中赫尔姆霍茨被认为是最伟大的人,最重要的影响来自马赫,
**1.**新康德主义者赫尔姆霍茨的符号论
(1)感觉是外部现象的符号
赫尔姆霍茨在认识论上具有极大的动摇性。一会是不可知论,认为感觉是外部现象的符号而不是模写,和它们所代表的物不需要有任何相似之处;一会是唯物主义反映论,认为概念和表象是外部对象对我们的神经系统和意识发生的作用。他正确地看到人的观念和客体是不同的,但是和康德主义者一样夸大表象和客体之间的差别,将观念和现实、意识和自然界割裂开来,主张观念和它代表的客体分属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补充哈耶克的观点。
(2)感觉是“无意识推断”的过程
赫尔姆霍茨认为,很难说由视觉得出的统觉有多少是直接由感觉引起的,而有多少是由于经验和训练引起的。物体的特性只表现物体之间的关系,不表现物体和我们之间的关系。感官不向大脑传递物理现实的镜像,相反大脑根据有机体过去的经验,从感觉冲动中构建有意义的解释。哈耶克认为赫尔姆霍茨的“无意识推断”概念(认为未意识到的刺激通过无意识推断仍可用于复杂位置的知觉)和他的理论非常接近。哈耶克和赫尔姆霍茨不同的地方在于,哈耶克认为这种无意识的经验过程应该是决定感质的唯一因素,而赫尔姆霍茨没有完全认同这一点,从而在实际上给感觉的纯核概念以支持。哈耶克取消感觉与知觉的差别,颠倒它们之间的关系,所有感质都是通过它和其他感质之间的关系来确定其意义的,是大脑结合过去的经验构建出来的。对于哈耶克来说,认知过程的不可解释性,以及它们运作的特定规则,意味着永远不可能有一种“感觉”这样的东西可以被分离和分析,因此经验主义是一种幻想。
马赫对这一观点的发展:“与哈耶克所采用的概念密切相关。经验有一个直接的(感觉)成分和一个先验成分,后者与康德哲学不同,不是先验的,而是在经验中形成的,并表现为“过去经验的记忆痕迹及其相互联系(联想)”,不仅存在于高级生物中,也存在于初级生物中(马赫,1914,100)。在分类和保留个人经验中起关键作用的个体记忆有一个遗传成分,反映了“种族的经验”。因此,作为形成人类经验的所有感知的起点,感觉是通过即时感觉冲动与预先存在的认知结构之间的相互作用产生的。正是由于这些结构,我们才能够对构成感觉的元素之间的关系进行分类,例如,无法通过捕捉其单个声音来识别旋律,而只能通过捕捉它们之间的关系来识别(Becchio,2011,174)。” (Ivanova, 2016)
《抽象的首位性》中哈耶克提到这种观点在格式塔心理学达到了高峰。
(3)感觉和思维的“经济原则”
赫尔姆霍茨不懂得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之间的关系,否认客观实在和客观真理,认为真理首先是对人的活动有用,而不是反映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不能在实用的意义之外谈论认识的真理性。马赫进而认为由于人感官和心智的局限,没有客观的即不依赖于任何主体而存在的真理。(补充马赫的思维经济原则)
哈耶克在有没有客观真理的问题上,和马赫的诡辩招数如出一辙。哈耶克虽然承认物体之间的关系比感质更好的反映规律性,偷运唯物主义,但是时而又认为不能说现象秩序比物理秩序更真实。认识论中的实践标准。哈耶克为了利用最新的科学成果,或者仅仅是避免招致反对,没有断言物理事件和心理事件存在“客观”差异,在理论上否认任何彻底的心智和物质二元论。在实践中,哈耶克要求“出于实用的目的”必须坚持二元论的世界观。哈耶克所关心的主要是在社会科学领域反对历史唯物主义,必须把直接获知的心理体验始终当做不可避免的出发点,永远不能用任何物质过程的描述代替。哈耶克更担心自己的理论被描述为唯物主义,他直言不讳地称自己的理论比那些假设存在心智实体的二元论更少唯物主义。
原著中“思维经济原则”的例子:《科学的反革命》我们的中枢神经系统对外部刺激物的分类,很可能是高度“实用主义的”,也就是说,它不是根据外部事物之间的一切可观察的关系,而是强调(狭义的)外部世界与我们身体之间的那些在进化进程中对物种生存有意义的关系。例如,人类的大脑对外部刺激进行分类,主要是根据它们与来自人类身体各部位的反射行为的刺激物的联系,而这种行为是由同一外部刺激物在未经大脑干涉的情况下引起的。
O’Shea, Jerry. 《Hayek’s Spiritual Science》. Modern Intellectual History19, 期 2 (2022年6月): 473–98. Hayek's Spiritual Science | Modern Intellectual History | Cambridge Core.
**2.**马赫的感觉要素和关系本体论
(1)物体是感觉的复合
马赫“物体是感觉的复合”,继承了贝克莱的观点。
哈耶克继承马赫“物体是要素复合”的例子,见《科学的反革命》:科学的任务当然是根据某些感官印象与另一些感官印象的共存关系,或它们的前后顺序,对其重新加以分类,以便为新构成的相关单元的行为确定规律。科学研究的是物体之间的关系,哈耶克却说是感官印象之间的共存关系。
又例如:在生物学中,我们当然是先认识作为一个自然单位的东西,它是感觉属性的稳定组合。我们可以发现它的许多实例,自然而然地认为它们具有相似性。于是 我们可以从这样的问题入手:这一组明确的属性为何总是一起出现。“感觉属性的稳定组合”的表述直接继承了贝克莱和马赫。
(2)貌似中立的世界要素的发现
马赫的世界要素
1哈耶克的事件本体论:哈耶克的“事件”和马赫的“要素”差不多,事件在三种秩序中成为心理事件、物理事件和神经事件。哈耶克对世界上所有存在事物的本体论分类(他系统性地更喜欢称这些事物为“事件”,而马赫的选择术语是感觉,(感觉)要素或现象)与马赫发展的分类相似。
2神经脉冲作为同质要素
实际上同质的要素在哈耶克的理论中也有体现:“根据哈耶克的表述,特定冲动的具体效果不是由引起它的刺激的属性或冲动的属性决定的,而是由携带冲动的纤维在神经系统结构中的位置决定的。冲动之间没有质的差异,因此,冲动的属性与感觉品质的属性之间没有对应关系。在这方面,哈耶克的冲动似乎与马赫的同质元素非常相似。正是携带冲动的神经纤维的顺序(注:也就是分类)决定了感觉品质(即,神经秩序决定了感觉秩序)。” (Ivanova, 2016)
3哈耶克直截了当地否认马赫关于物理世界和心理世界由同质的感觉要素构成的学说,但是却认为它们分别由不同质的精神性的要素(有时是个人的态度,有时是科学假说)构成,这些要素又来自个人的感觉,因此归根结底没有跳出马赫这一套。
《科学的反革命》社会结构的要素:人类头脑的结构,它们划分外在事件的共同原则,为我们提供了有关重复性要素的知识,不同的社会结构就是由这些要素建立起来的,我们只能根据这些要素去描述和解释它们。观念或想法当然只能存在于个人的头脑中,尤其是它只在个人的头脑中对另一些想法产生影响;构成社会结构真正要素的,不是极为复杂的个人头脑之和,而是个人的观念、人们对他人以及对事物所形成的观点。
我们作为相同的集合体或整体而放在一起的实例,是个别事件之不同的复合体,它们本身可能大不相同,但我们相信它们以某种方式相互联系在一起;它们是根据某种有关其一致性的理论,从一个复杂图式中选择出来的某些要素。它们并不表示明确的物或物类别(如果我们从物质的或具体的意义上理解“物”这个词的话),而是代表着一种可以使不同之物相互联系在一起的模式或秩序——它不是一种空间或时间秩序,而是只能根据可以理解的人类态度之关系来定义。
我们直接了解的个人所持的观念和观点,构成了我们建构更复杂现象的要素,从这个事实中又产生出社会科学方法和自然科学方法的另一个重要差别。在社会科学中,我们所熟悉的要素是个人的态度,我们通过组合这些要素,尝试着重建复杂现象,即个人行为的那些我们所知不多的结果——这个过程经常导致发现一些不是(大概也无法)通过直接观察而建立的复杂现象之结构统一性的原理,而自然科学则必须从自然界的复杂现象入手,再回过头来推导出那些构成它们的要素。
《科学的反革命》自然科学的要素:(自然科学家)习惯于首先从可直接观察的相对复杂的现象中寻找经验规律,只有在发现这种规律之后,他们才试图把这种现象解释成常常是纯粹假设性的另一些要素组合(构造)的产物,而这些要素遵循着较为简单而普遍的规律运动。
(3)感觉要素是关系的或联系的
“哈耶克与马赫都认为,重要的不是事物或事件的简单构成元素,而是这些元素之间的联系及其不断变化的组合。” (Ivanova, 2016)“哈耶克赞同马赫关于感官知觉性质的观点,即感觉是关系的或者联系的,他所反对的是这样的说法:“纯粹的简单感觉是我们全部感观知觉的元素。(HayekL1967bJ1992,174)”(“感觉的秩序”,2023,p.41)(pdf)哈耶克反对固定不变的“基本感觉”的概念,强调所有感觉包括最基本的感觉都基于过去经验,而且“向外部世界学习所使用的工具本身就是一种经验的产物”(《感觉的秩序》,8.1),这就是物种演化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
哈耶克的顿悟是:马赫的感知心理学中的“简单的和纯粹的感知”的概念实际上是没有意义的。由于马赫将如此多的感知之间的关联界定为“关系”,最终我被迫得出结论:感知世界的全部结构来自于“关系”,因此人们可以扔掉在马赫那里起到如此巨大作用的纯粹和简单的感知的概念。
“哈耶克认为不存在“给定的”现象,任何“现象”都是脑内神经系统对系统外部和内部“刺激”信号加以分类的结果,而“分类”,无非就是马赫所论的“关系”(“感觉的秩序”,2023,p.5)(pdf)
“哈耶克断言,事件只有在给定的秩序中才有意义,并且只有在与同一秩序中的其他事件的关系中才有意义,所有关于感觉品质性质的问题都可以简化为什么决定了它们的排序模式的问题,这些断言直接建立在马赫的基础性见解之上。让我们进一步回顾,马赫特别指出,心理与物理之间的平行性不是基于“一个共同元素”的存在,而是基于“一个共同的元素系统”。这一观点与哈耶克关于心理与物理秩序之间关系的概念有着惊人的相似性,其中前者是后者的结构反映,尽管是不完美的。根据哈耶克,整个心身问题的解决归结为表明“可以存在一种……生理事件之间的关系系统,它与相应心理事件之间的关系系统相同”(哈耶克,1952,2,强调添加)。” (Ivanova, 2016)
Ivanova, Maria N. 《Hayek, Mach, and the Re-Ordering of Mind》. The European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Economic Thought23, 期 5 (2016年9月2日): 693–717. Hayek, Mach, and the re-ordering of mind: The European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Economic Thought: Vol 23 , No 5 - Get Access.
Smith, Barry, 和D. A. Reisman. 《The Connectionist Mind: A Study of Hayekian Psychology》. 收入 Hayek: Economist and Social Philosopher, 编辑 Stephen F. Frowen, 9–36. London: Palgrave Macmillan UK, 1997. https://doi.org/10.1007/978-1-349-25991-5_2.
**3.**格式塔学派对整体感觉的解释
**(1)**对感觉的组织先于感觉经验本身
马赫在《感觉的分析》一书中,提到空间形式感觉和时间形式感觉,从复杂知觉理论发展出的关系性思想,认为形式是独立的直接经验,如圆形可红可绿,曲调客观高可低,但是其空间或时间形式是不变的。随后埃伦费尔斯系统地提出完形性质,完形性质不在部分中,乃一种新的和独立的经验原素
格式塔心理学反对不变的纯粹感觉原素和马赛克理论的知觉。哈耶克则表明通常被认为是“具体”现象的直接经验实际上也是精神世界,呈现出某种程度的抽象。神经系统赋予外部事件独立于其物理特性的感觉特性,并将其解释为独立于任何直接经验的、用来阐述抽象概念的同一种感觉器官的功能。哈耶克《感觉的秩序》:在感觉知觉提供的‘具体’图像和由更高层次的心理过程的‘抽象’之间,几乎没有明显的对比存在的理由。……我们所知道的关于世界的一切都具有理论的性质。
格式塔学派认为知觉是感觉组织的过程,感觉质性在“有组织的知觉场”内是相互决定的。哈耶克在评论“有组织的知觉场”的概念时指出,格式塔心理学确定了知觉的组织作用,但没有问什么决定了心灵的“组织能力”,或者更具体地说,什么塑造了神经秩序的连接网络。《感觉的秩序》5-7章解决这个问题,神经系统的“前感觉经验”组织冲动并使得感觉质性的区分成为可能。引入“链路”的概念,即任何新的具体经验与之前的经验之间的联系。经验的过程始于神经系统,而不是从感觉或知觉开始。生理事件的神经秩序先于任何感觉经验。一类事件的感觉性质是有机体基于过去与某些其他类别的关联,学会赋予这一类事件的属性。既有的预感经验框架在现有的分类结果令人失望,或被新的经验否定时,进行重新分类消除不一致性,但是在获得感觉经验的方式中隐含的排序原则没有改变。
继柏林学派之后,哈耶克颠倒了感觉和知觉的关系,重申知觉是先于感觉本身的感觉组织过程,站在柏林学派这边反对经验主义认为知识来源于直接的感觉经验的论点。根据哈耶克和柏林学派的观点,个人根据已有的感知模式给他人的行为赋予意义。个体只有在他人的行为模式被他的心智建构出来之后,才能在他人的行为中发现模式。
哈耶克的理论存在经验主义和反经验主义的矛盾,一方面将抽象的特征归因于感觉质性,另一方面承认自己与格式塔学派的反经验主义态度不可调和,并宣称自己是经验主义者,因为他参考物种过去的经验解释了神经层面赋予感觉经验意义的关系结构。
(2)感觉**-神经-**物理秩序的三元结构
这种三元划分首先来自马赫,马赫确定了三种不同类别或要素复合体的子集:物理世界的对象,用字母A、B、C……表示,表现出强烈的事件规律性,是物理学的主题。第二类用K、L、M……表示,代表“我们自己的身体,它是前一类复合体的一部分,具有某些特殊性”。最后一类用a、β、γ……表示,包括记忆图像、感知、抽象概念等,即心理生活的总和。最后两类的组合构成“自我”,是心理学的主题。马赫认为,这三个子集不仅相互联系,而且相互决定(马赫,1914,8ff。)。哈耶克同样确定了三种不同的结构,每种结构由多个不同的元素组成,这些元素相互关联,从而形成一种秩序:外部世界的物理秩序,或物理刺激的秩序;纤维的神经秩序,以及在这些纤维中传播的冲动的秩序;以及感觉和其他心理品质的心理或现象秩序(哈耶克,1952,39ff。)。
格式塔心理学为哈耶克提供了两点重要的内容,第一是神经秩序和心理秩序的对应,第二则是感觉秩序和物理秩序的差异。神经秩序和感觉秩序同构,神经秩序是物理秩序的一部分,因此感觉秩序和物理秩序相关但不同,感觉秩序在物理秩序中的位置不能确定,心理学的任务和物理学的任务不同。
科勒和科夫卡在分析感觉时采用的观点:物理上不同的外部刺激群体能够唤起相同的感觉品质,物理上相同的刺激唤起不同的感觉品质。哈耶克沿用了格式塔心理学的例子:不同的音调获得相同的旋律,不同的大小和颜色表示相同的形状或图形。哈耶克《感觉的秩序》:整体感觉情境的各部分之间的关系,个别地可能彼此完全不同,但当然可以被认为是相似的,这一事实是格式塔问题的最普遍的方面……复杂感知拥有的属性不能从单独部分的可识别属性中推导出来。
因此,感觉秩序和物理秩序不相同,在物理秩序中事件的分类是基于它们对彼此的影响,而感觉秩序中是基于它们对我们感官的影响。科勒和科夫卡的结论是,感觉是神经系统组织过程的结果,中枢神经系统执行的组织过程使得事物成为我们看起来的样子。柏林学派的结论和哈耶克的论点完全一致,哈耶克也认为感觉质性可以仅仅根据生理要素之间的联系来定义。
(3)感觉整体的性质决定结构中要素的意义
哈耶克和柏林学派都认为,基于格式塔赋予单个元素意义,而不是相反。我们的感知通常是对结构的感知,而不是对构成这些结构的元素的感知。哈耶克认为感觉质性的性质不是绝对的,而是在神经秩序内相互关系决定的。
《抽象的首位性》中,面对任何一种刺激,心灵都诉诸它发现自己已经存在的抽象行为规则系统,以“具体说明”所经历的事件和对它们的特定反应。知觉唤起了规则,每一条规则都定义了一类行动,心灵通过结合不同的规则,即对行动模式的几种倾向,解释事件并决定行动。这里对行为背后过程的新表述依靠思维规则的抽象特征,以及在具体细节感知上的首要地位,超出了《感觉的秩序》中前感觉经验的概念,使得哈耶克的立场更接近格式塔学派的反经验主义。哈耶克认为相对有限的抽象规则的集合也能被组合成特定的行动,创造几乎无限种类的特定行动。格式塔现象的概念也表现为局部刺激几乎无限连接的系统。
与之类似,任何给定的规则只有在与其他规则的关系系统内才有意义。哈耶克的默会知识观念,知道如何但不知道那个,就是因为我们能够感觉到格式塔,能赋予对象一个意义,但不能具体识别构成它们的要素。
科夫卡认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格式塔形式的关系,社会的转变过程影响个人的行动,习俗、思维方式就像一个旋律一个整体,完全决定自己的成员。社会是一种格式塔现象,但不是最强烈的格式塔类型。哈耶克将这些模糊的命题转化为社会进化理论,在这个理论中个人的行为被嵌入约束它的抽象行为规则系统中,但是个人的行为又由它的个人知识决定。
De Vecchi, Nicolò. 《The Place of Gestalt Psychology in the Making of Hayek’s Thought》. History of Political Economy35, 期 1 (2003年3月1日): 135–62. https://doi.org/10.1215/00182702-35-1-135.
Lewis, Paul. 《The Emergence of 〈Emergence〉 in the Work of F.A. Hayek: An Historical Analysis》. SSRN Electronic Journal, 2014年. https://doi.org/10.2139/ssrn.2447341.
第二章:哈耶克新康德主义感觉秩序的逻辑结构
第二章既然叫逻辑结构,那就需要聚焦于哈耶克自己的论证逻辑的模糊、不自洽、自相矛盾之处。任务是指出其理论体系不能自洽,缺乏完整性和内在统一性,反理性主义甚至可以说是思维能力贫乏的体现。这种程度的批判是黑格尔主义者也能做到的,是崇尚理性、完整逻辑链条、理论体系自洽性的一元论的资产阶级哲学家也能做的。
方法是把他的相关原文摘出来,放在一起进行对比和解释(主要是解释),在对比中突出矛盾和反差。逻辑起点是什么,哈耶克下断言了哪些绝对前提?有没有定义模糊的重要概念?论证链条有没有断裂之处,有没有前后自相矛盾的地方?对于他的理论基石和论证起点,一定要特别着重注意。如果论证起点是流动变形、模糊、不可捉摸、自相矛盾的,在它上面就不可能建立任何坚固的逻辑大厦;如果问题的提法一开始就是诡辩,就是建立在错误前提上的,那回答问题毫无意义,只是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方法:
1.他(有可能)在什么问题上自相矛盾,先后持A和B两个对立的观点?
2.他论证A是在哪本书的哪一章节?
3.他论证B又在哪本书的哪一章节?
可能的论点:
哈耶克既认为马赫的实证主义会导致唯物主义,从右边反共立场上批判马赫,又在一些地方(从左边?)批判马赫的唯心主义,这种二元论必然要产生矛盾的,如果能从哈耶克的原文里找出来两个自相矛盾的观点,揭露其不可调和、互不相容,就完成了这部分任务
**1.**世界分为感觉秩序和物理秩序
(1)感觉秩序和物理秩序
哈耶克在《感觉的秩序》第一章的讨论从“什么是心智”这个问题开始,对现象秩序和物理秩序做出了定义和区分。心智按照哈耶克的定义就是“有机体当中所发生的一整套事件的一种特定秩序,这种秩序虽然同外部物理事件相关但绝非等同。” 人的心智就是组成感觉的秩序的关系总和(1.56)哈耶克认为解决了“感觉的秩序是怎样决定”的问题,也就解决了感质的“性质”和“起源”问题,解决了传统的身心问题。感质的问题就是不同感质是怎样相互区分的问题,分类(又称作评定)的标准就是事件产生的效果。
哈耶克将世界划分为现象秩序和物理秩序:“这两种秩序**是人们对周围世界的对象进行安排和分类的途径。**其一是感觉经验的秩序,事件按照其感觉特性如颜色、声音、气味、触觉等进行分类;其二是物理科学的秩序,其中除了包括前一类的感觉经验之外还有一些别的事件,但是物理科学对事件的分类,则是按照这些事件与别的事件一起所引起的外部事件的效果差异来进行的。”(1.7)“这两种秩序有很多名称。一方面,我们有主观的、感觉的、可感的、感知的、熟悉的、行为的或者现象的世界;另一方面,我们有客观的、科学的、地理的 、物理的或(有时说)“建构的” 世界。在下文中,我们一般用 “现象的” 来描述 “通过感质所感知的事件的秩序”,而用 “物理的” 来描述 “完全用事件的相互关系来定义的事件秩序”。”(1.10 )
心理世界和物理世界是两种不同的秩序,同样一些元素可以按不同的方式被安置在这两种秩序中。事物在感觉经验中所呈现的秩序和在物理科学中所呈现的秩序之间,并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在一个秩序中属于同类的对象或者事件,在另一个秩序中未必如此。在感觉中同类的事件在物理秩序中可能并不是同类的;反过来,物理上同类或类似的事件在感觉中可能完全不同。(1.11)
哈耶克否认现象秩序和物理秩序的差别是表象和真实的差别,只是事件相互作用的效果差异以及事件作用于人的效果差异。对于什么是效果哈耶克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是根据前面哈耶克对感觉秩序和物理秩序的定义,在感觉秩序中“效果”就是产生的颜色、声音、气味等感觉特性;在物理秩序中“效果”就是事件的相互作用引起的感觉,总之对“效果”的定义要归结到感觉。哈耶克接着提出 “真实的概念是同错觉或其他纯粹心理缘由导致的‘幻觉’的对比中形成的”,是感觉经验之间的对比和校正,并认为 “借助一种感觉经验来纠正另一种感觉经验” 与物理科学的检验 “并无根本区别”。所以物理科学对事件的分类即物理秩序,也还是感觉经验之间的辨别,难怪哈耶克认为物理秩序中的元素包括感觉秩序中的感觉经验和极为含糊的“一些别的事件”。
哈耶克认为不能说“物理学的检验才是‘真实’的标准”,因为“在物理学中,以事件的相互关系所界定的分类,替代感质的分类,构建的物理世界的模型,对感觉世界中特定现象的作用如何越来越不确定。”,物理秩序是“我们无法直接了解,而只能靠推测重构的秩序”,“假设存在一个不同于现象世界的物理世界,暗含了这样的假设:物理世界具有无法直接感知的属性,乃至一些我们不知道的属性。”这就是为什么说物理科学的世界是建构的世界。哈耶克主张“真实性”这个术语“只能留给我们从定义上永远不能了解的某种东西”,“在科学讨论中应当完全避免使用”。但是在将真实性排除出科学讨论之后,哈耶克又立刻根据感觉秩序和物理秩序的关系,规定了心理科学和物理科学的任务。心理学的任务是解释为什么事件按彼此关系形成的物理秩序,在人的感觉中展现为另一套秩序。而物理科学的任务就是用“一种更好的事件分类”即事件相互作用效果的异同来替代感觉的秩序,因为感觉对事件的分类被证明是不 “真实” 的,不足以描述事件的规律性(8.28)。这就又将真实性的标准赋予了物理事件的相互关系而不是感觉秩序,从而推翻了刚刚定义的真实标准,因为哈耶克承认感觉可能是不可靠的,要得到真正的规律性就必须通过物理学的检验。
总结:从三个方面来考察哈耶克的定义
a人和“秩序”的关系
哈耶克将两种秩序定义为人们对外部世界的分类方式,现象和物理两种秩序(哈耶克认为存在无限多种秩序,感觉秩序和物理秩序是其中最突出的类型)就是人的心智创造并赋予外部世界的东西。哈耶克又将“世界”和“秩序”两个范畴干脆混用,说心理世界和物理世界是两种不同的秩序。(1.11),既然世界就是秩序,秩序就是人对元素(事件、要素)的分类方式,人所创造的东西和不依赖于人的东西就完全混为一谈了。
b感觉秩序独立于物理秩序:上来就预设了感觉秩序相对于物理秩序有平行的、独立的分类标准,感觉秩序相对于物理秩序互不对应。
c物理秩序却不能独立于感觉秩序:物理秩序对事件的辨别方法也是通过感觉,对物理事件的分类的相对于感觉的独立性是相对的,物理世界是建构的世界。哈耶克举出的对刺激的分类的例子:把仪器读数相同的、化学成分相同的物质视为同种刺激。但是把物理上相同但作用于身体不同部位的刺激视为不同的刺激,因为它们可能引起不同的感质。
哈耶克认为对物理秩序的认识依赖于对感觉和心智的解释。“物理世界的模型与感觉产生的现象世界的图景,两者之间的明确协调,需要展示心智以何种方式对物理世界模型的各个部分进行分类。要想对我们所知的外部世界作出完整的解释,也必须以对感觉和心智的全面解释为前提。如果后者不可能,则前者也不可能完成。”这就是为什么“人关于外部世界的很多知识其实是关于他自己的知识”
不同刺激或者不同种类的刺激的辨别,必须独立于它们对有机体所产生的效果。但这种独立不是完全的,因为关于外部世界的所有知识都来自感觉经验。
补充刺激和神经脉冲的定义:刺激:神经系统以外的事件作用于神经系统,在神经纤维中引起了从作用点到其他点的神经传递过程。(1.22)一个物理事件仅在它能对感受器施加作用的意义上才被描述为一个刺激。刺激是引起脉冲的事件链条上的最后的、已知的物理事件。神经脉冲:神经纤维中产生并且沿着神经纤维传递、扩散的作用。
最后要注意的是,哈耶克对“事件”的定义非常含糊,神经事件和心理事件都有定义,但是物理事件没有给出定义。这里也没有定义“分类”。分类的三种状态是相同、相似或不同
为什么哈耶克一边将物理秩序定义为事件之间相互作用效果的关系,一边又认为对物理事件的分类不能完全独立于感觉经验,物理秩序对事件的辨别方法是借助一种感觉经验纠正另一种感觉经验?为什么哈耶克所说的独立性,仍然是按照事件相互作用的效果产生的感觉对事件进行分类?如果这就是物理科学对刺激(物理事件)的分类方式,那么实际上还是基于感觉进行分类。为什么哈耶克说物理世界是“客观的”世界,同时又是“建构的”世界?(因为哈耶克认为只有感觉才能直接知道,而且我们感知的一切都具有理论建构的性质)
**2.**感觉秩序和物理秩序截然不同(1.45)
考察完了定义开始考察论据。
物理现象和心智现象之间的鸿沟永远无法跨越
同一事物在两种秩序中的分类不同。什么是“同类”的标准?客观事物的 “类别” 并非由其物理属性决定,而是由主观感觉秩序决定(如 “同类” 的标准依赖主观体验)。
(1)感质的异同并不严格对应于刺激的物理性质的异同
a**感觉中的整体和部分,格式塔感觉。**我们能轻易辨认出曲调高低不同的同一支曲子,也可以识别出不同大小、不同颜色的同一种结构或形状。在所有这些例子中,刺激组(groups of stimuli)中的刺激单个看来可能完全不同,然而它们组合在一起却能引起同样的感质,或者说被感觉识别为同样的格式塔。
b**同种物理刺激作用于不同类型的感受器产生不同的感质。难道不是因为感受器官作为传感器的物理属性不同,大概是认为感受器不是作为物理的东西,和刺激产生相互作用?**同样的振动,被耳朵感知为声音,但是可能被触觉感知为振动。在其他例子中,“同样的外部动因(external agent)在一种情况下引起光,而另一情况下引起温暖” 。同样的温度作用于不同器官时,可以被感觉为热、冷或疼痛 。同样的化学刺激,作用在眼部或口腔的黏膜上,也可以产生不同的感质 。而一个电刺激似乎能引起更加多样的感觉。即使同样的刺激作用在同样的感受器上,如果同时相伴的作用于神经系统其他部分的其他刺激不一样,也会产生不同的感觉。(1.40)
c**不同的物理刺激引起相同的感质。**经典的例子是颜色视觉,尤其是 “白色” 的感觉,可以由无限多样的混合光线所产生。
(2)两种秩序中事件的种类和辨别维度不同
a通过颜色光谱(物理波长线性变化)与颜色感知(现象上排列为圆形)的对比,说明感觉秩序是一种由心智组织的、不同于物理实在的主观结构。
b指出 “连续变化的刺激经常产生跳跃变化的感质”“不连续变化的刺激引起连续变化的感觉”,并将这种差异归因于 “不同感受器官作用于有机体” 的方式。
(3)两种秩序对事件的相互隔绝
一些心理事件在物理秩序中没有位置,如错觉和幻觉,即认为这些现象不依赖于任何物理基础(如神经活动的异常),而是纯粹的主观体验。
一些物理事件在感觉秩序中没有位置:a环境中的物理事件只有一小部分能作为刺激或能够被神经纤维中的脉冲所记录。感受器官的选择性不完美。感受器官已经执行了某种对刺激的挑选或分类,在外在刺激和内在脉冲之间没有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随着物理科学的进步,物理学用物理对象之间可观察的关系替代感质的定义。b一些物理秩序中的事件在现象秩序中并无对应事件,比如电流,在现象秩序中不存在,我们只能靠推测才能获知其存在。
(4)感觉只和按一定方式组织的物质的一定过程相联系,唯物主义者以此说明感觉依赖于人脑这个物质器官,哈耶克借此说明不能用物质解释感觉秩序,要在有机体的结构(主观臆断得到的神经秩序)中寻找对现象秩序的解释。而且虽然最终要承认心理秩序是物理秩序的一部分,但心理世界在更大的物理秩序中的特殊位置永远不能确定。
尽管哈耶克承认心理秩序是物理秩序的一部分,但强调其 “特殊位置永远不能确定”,隐含心理秩序在本体论上具有超越物理规律的神秘性。
(5)由刺激引起的神经脉冲没有复制刺激的物理性质,因为:神经纤维中传递的脉冲性质总是一样的,至少在单一感觉模块中如此。脉冲效果独立于引起脉冲的刺激的类型,因此这一脉冲引起的任何独特后果,必定取决于别的同该脉冲相关的东西,而非源于刺激本身的属性。(1.31)任一特定脉冲的效果,既不必取决于引起脉冲的刺激的属性,也不必取决于脉冲本身的属性,而有可能取决于传输脉冲的神经纤维在神经系统中的位置。
哈耶克提出神经脉冲的效果 “既不必取决于引起脉冲的刺激的属性,也不必取决于脉冲本身的属性”,而取决于 “神经纤维在神经系统中的位置”。认为感知到的属性(如颜色、声音)并非由客观刺激的物理属性(如波长、频率)决定,而是由主观神经结构(位置)决定。客观刺激的物理差异(如不同波长的光)在神经层面被哈耶克简化为无差异的脉冲,最终感知到的颜色差异(感质)是主观神经结构的产物,而非客观刺激的反映。
哈耶克的结论是:感觉的秩序与相应的物理秩序绝不相同,且经常有实质差别。两种秩序“有某种程度的相似性”,但“它们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秩序”。分析这些论据的结论:问题的提法一开始就是诡辩。
**3.**感觉秩序和神经秩序同构
(1)主观经验的感觉是一个自我包含的系统
2.1 第一章得到的结论是:主观经验的感觉是一个自我包含的系统(self−contained system),只要借助各种感质之间的关系,就可以描述其中任何一个感质,同时,各感质之间的关系本身也属于感觉的秩序。这意味着,若要解释感觉系统与物理世界的关系而不陷入逻辑循环,就必须从整体上去解释决定感觉系统的复杂关系。为此必须解释,在一个物理系统中(指的是神经系统),已知的力量如何相互作用,从而产生了一个相当于感觉系统的秩序。
2.2 就感质的相互关系来讨论感质,势必陷入循环。因此,打破这个循环并有望对包括感质的发生(occurrence)在内的过程提供解释的唯一方式,就是构建一个由物理元素(physical elements)组成的,同感觉系统 “拓扑等价”(topologically equivalent)或 “同构”(isomorphous)的系统。这意味着感觉系统是物理系统的严格再现,从而两个系统的效果是一一对应的。
哈耶克对感质的决定的定义也是同义反复,感质要用效果来定义,效果就是引起的行为和感觉。用感质的描述必须借助其他感质来说明感觉秩序的统一性,而这个统一性又和反映的物质对象无关。哈耶克否认物理事件的物理属性决定感觉质性,又要想办法说明为什么感觉秩序部分再现了外部世界的秩序,还不能陷入用感觉解释感觉的循环。因此哈耶克设置了三种不同结构,它们之间彼此同构:
(1) 外部世界的物理秩序或刺激的物理秩序。出于当前目的,我们必须假设它是已知的,尽管我们这方面的知识还不完善。 (2) 神经纤维的秩序,以及在这些纤维中所运行的神经脉冲的秩序。毫无疑问,它是整个物理秩序的一部分,也是属于那种我们无法直接了解,而只能靠推测重构的秩序的一部分。 (3) 感觉(和其他心理特质)的心理秩序或现象的秩序。它是可以直接感知的,但相关知识很大程度上只是关于 “怎么做”(knowing how)而非 “是什么”(knowing that)的知识,并且我们可能永远无法分析清楚决定该秩序的所有关系。
哈耶克“同构性”的定义:两个结构之间连接元素的关系具有共同的形式属性。同构性描述的是整体结构的相似性以及相应元素在结构中所处位置的相似性。
哈耶克将感觉秩序和物理秩序不同构视为给定事实。神经秩序是物理秩序的一部分,神经秩序和感觉秩序同构而且就是同一个秩序,又会推出神经秩序和物理秩序也不同构。哈耶克关于神经秩序和感觉秩序同构的假说产生了更多的矛盾,时而是有头脑的哲学,时而是无头脑的哲学。
按照哈耶克对感觉秩序和物理秩序差异的定义,感觉秩序中的一些心理事件(如错觉和幻觉)在物理秩序中没有对应物,如果神经秩序就是感觉的秩序,那么人产生错觉或幻觉的时候,其神经秩序的一部分神经事件在物理秩序中也没有对应物。哈耶克认为构成心理秩序的神经事件的物理属性和心理秩序无关,但是心理秩序也就是神经秩序,所以神经秩序中元素的物理属性和神经秩序无关。而神经秩序无疑是物理秩序的一部分,所以物理秩序中元素的物理属性又可以和物理秩序无关。
哈耶克还认为心智作为一种秩序,可以用任何一种元素(电子、化学或其他)构建,只需要这些元素以某种顺序相互激发构成的简单关系对应于心智的结构。但是无论如何假设心智秩序用什么元素构建,哈耶克也无法否认神经秩序以及可能用于构成心智秩序的各种元素,都是不同于感觉秩序的物理世界的一部分。那么当哈耶克说神经系统或者处于其他状态的物体之间的关系,不仅和心智秩序有逻辑上的同构性,而且就是心智秩序时,不可避免地把他反对的还原论或庸俗唯物主义偷运了回来,从而破坏了他的学说的唯心主义基本前提。
(1)既然感觉秩序是主观、主体的秩序,物理秩序是和主体相对的客体的秩序。感觉的秩序是可以直接感知的,物理秩序是无法直接了解只能靠推测重构的。 其他人的心智,以及各种动物的心理甚至整个自然界都属于与主体相对的、无法直接了解的物理秩序,能直接知道的只有自己的感觉。哈耶克强调感觉的主观性,认为每个人的感知都是独一无二的,这种说法导向唯我论。同时哈耶克又试图构建一个普遍适用的客观理论。认为感觉秩序不是个人独有,而是人际共有甚至物种间共有的,不同大脑中形成的关于外部世界各种事件关系的“地图”是相似的,因为决定它们的外部原因相似,这一点可以通过与其他人的概念交流,或者对动物做实验来证明。
(2)哈耶克承认外部世界的存在,承认理解外部世界要通过感觉经验,又认为两种秩序、两个世界之间没有一一对应关系,表现出普遍的性质差异。哈耶克说人关于外部世界的很多知识其实是关于他自己的知识,物理世界对我们感知的世界的解释必然会留下未被解释的剩余。哈耶克认为感觉的性质和外部世界刺激的物理属性以及神经脉冲的物理属性无关,但是又认为感觉秩序(有机体对刺激的分类)作为物理秩序的子系统,反映了整个物理秩序的一些特征,能够部分地再现(reproduction)环境的秩序(再现了刺激之间在物理世界的客观关系),从而使有机体能够对环境作出恰当的反应。
哈耶克既要求相信客观外部世界存在,又强调不可知论,其中肯定存在自相矛盾之处。哈耶克如何调和二者?通过对神的宗教信仰,还是什么东西?只要发现这个矛盾并且指出来,第二章就又完成了一个论点
**4.**感觉秩序部分再现物理秩序
这一小节解决感觉秩序如何再现物理秩序的问题
(3)哈耶克的中心论点:感觉的秩序产生于神经连接系统对感觉神经脉冲的分类。在该系统中,神经脉冲通过神经纤维进行传递。这个连接系统的形成,乃是由于在物种发育及个体发育过程中神经脉冲的同时激发而导致的。感质作为一个整体是由传导神经脉冲的连接系统所决定的。因而,正是一个或一组脉冲在整个神经系统中的位置,赋予它与众不同的感质。连接系统是有机体在物种发育和个体发育过程中通过 “经验” 或 “学习” 而获得的。因此在每一个发育阶段,该系统都再现了物理环境中(那些激发冲动的)刺激之间所具有的关系。
矛盾:哈耶克认为心智无法解释自身,如果大脑无法完全掌握自身的运作,他又如何构建关于自己的理论?哈耶克关于神经脉冲分类的假说能否解释得通?
最重要的是分类原理,看哈耶克是如何论证的。
(4)分类的原理:
哈耶克对分类原理的解释能否说明心智如何再现周围环境?
(5)心智秩序的结构
“链路”、“地图”和“模型”,思维经济原则
还有一个地方就是哈耶克对某些重要概念和名词所作的定义。采取了一种及其模糊的、毫不精确的、凭借所谓习惯和“常识”来约束的、事实上是推卸论证和定义责任的手法。如
“事件“:类似马赫的”要素“
“功能性意义”:
“关系”、“位置”:有等同、相似和不同的类型。位置不是真实的物理空间的位置而是逻辑上的关系。
“相似性”:相似性是非传递性的
“效果”:“效果差异”指的是什么?两种秩序中的“效果差异”是同一个概念吗?效果可能在不同秩序中的体现不同,物理秩序中是物理事件相互作用的效果,神经秩序中是神经事件同时激发的其他脉冲,感觉秩序是感质引起的感觉和行为。产生
“分类”:根据事件产生的效果对事件归类,产生相同效果的归为一类。如果一些脉冲或脉冲组能引发同样的其他脉冲的脉冲或脉冲组,则属于同一个 “类”,因为它们有共同的效果。(so2。34)
第三章:对哈耶克新康德主义认识论的唯物主义批判
第三章里要完成的任务:
第1节 结合哲学史上唯物主义者对哈耶克前辈的批判,来批判哈耶克所继承的那些唯心主义。这部分的重点一般只是翻译哈耶克采用的新术语,和用当代语言、事例重新解释历史上的批判即可
第234节:
①要指出哈耶克与他前辈的差异(他修正和批判前辈的地方),指出这种差异所表明的哈耶克的哲学党性立场的相对位置,指出哈耶克是从右边攻击马赫还是从左边攻击马赫,尤其注意哈耶克那些试图伪装成左派(他觉得前辈太露骨、太暴露、欺骗性太差,需要换伪装性更强的)但实际上是右派的地方
②要指出哈耶克对马克思唯物主义的【真正】攻击,不管这种攻击是掩盖在对“斯大林主义”或者“建构理性主义”还是什么其他名字之下,并作出正面回击。
③要指出哈耶克歪曲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树靶子打稻草人的地方,作出澄清和回击
1.~~~~哲学史上的两军对战(修改小标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上来开宗明义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唯物唯心的对垒,第三章开篇(第一节)就要提出这个问题。这里首先需要借助历史上的论战,借助历史上唯物主义者的力量,去打击哈耶克所继承的那些唯心主义论点。不应该很长但有必要做。
指出哈耶克事实上的唯心主义立场,回顾历史上的唯物主义者对哈耶克前辈的批判(比如恩格斯对赫尔姆霍茨、休谟、康德,列宁对马赫,甚至巴甫洛夫对格式塔、费尔巴哈对贝克莱等等),引经据典把哈耶克从历史前辈那里所继承的那些毫无新意的唯心主义观点再批判一遍。指出哈耶克所鼓吹的相当一部分思想不仅毫无新意可言,而且是几个世纪前就已经被批倒批臭的反动的东西。
(1)哲学史上唯物主义者的批判
费尔巴哈、恩格斯和列宁批判赫尔姆霍茨:
费尔巴哈的继承者阿尔布雷希特·劳认为赫尔姆霍兹通过“符号论”向康德主义纳贡,理由是“符号论”背离了我们通过感觉来认识物的客观特性这一唯物主义的前提,它以“记号”、符号替代模写,消解了被反映的东西的客观实在性,不信任人的感性知觉,带有不可知论的色彩。如果赫尔姆霍兹始终彻底坚持物体的特性既表现物体彼此间的关系又表现物体对我们的关系这一原则,就不再需要符号论了。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总计划草案中打算专门讨论认识的界限问题,他将赫尔姆霍茨与休谟和康德作为不可知论的代表并列,但是没有完成这篇论文。列宁在写作《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时没能看到《自然辩证法》,书中仍然对比研究哲学史上的两条路线,既批判了赫尔姆霍茨认识论中的康德主义和休谟主义因素,又批判了从唯心主义方向发展赫尔姆霍茨观点的马赫主义者。
列宁批判马赫,恩格斯批判休谟和康德,狄得罗、费尔巴哈批判贝克莱
对于物体是感觉复合、中立的世界要素以及思维经济原则
休谟的相似性
巴甫洛夫批判格式塔心理学
格式塔心理学是从康德的先验主义出发,否认经验,否认分析,否认联想,分割感觉与知觉并主观片面地论断整体性或完形性。因为他们是先验主义者,所以他们否认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认为整体性或完形性是动物和人在原始就有的脑中存在的结构;最终的目的就是将客观的现实偷换为主观的东西。巴甫洛夫曾斥责完形心理学派代表人物是泛神论者,并说在他们的身上,这个不可捉摸性,这个灵魂总是坐着不离的。
巴甫洛夫是承认系统结构的整体性的,但与格式塔学派不同的是,巴甫洛夫认为系统结构或整体性是要经过大脑皮质的分析和综合统一过程方能达到的,并且认为联想或联想的联系是参加在系统结构或整体形成过程中的。如果否认了分析和综合对认识过程的作用。
(2)反对科学社会主义的陈旧论据
1 德国经验批判主义者在社会科学领域中的漫游
哈耶克反对马克思主义的论据全都是从马赫主义那里搬来的,补充列宁的批判。
A. 第一个论据:马克思是“形而上学者”,他不了解认识论的“概念批判”,他没有研究一般认识论,而是直接把唯物主义塞到自己的“特殊的认识论”中去。在这个论据里没有任何东西是属于布莱个人和仅仅是属于布莱个人的。我们已经几十次、几百次地看到:所有经验批判主义的创始人和所有俄国马赫主义者都非难唯物主义是“形而上学”,更确切些说,他们都重复康德主义者、休谟主义者、唯心主义者用以反对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的那些陈腐的论据。
B. 第二个论据:马克思主义和自然科学(生理学)一样,是形而上学的。在这个论据上,“有过失的”也不是布莱,而是马赫和阿芬那留斯,因为,正是他们把极大多数自然科学家所持有的(根据他们两人自己的承认和所有那些多少知道这个问题的人的判断)自发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叫做“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并向它宣战。
C. 第三个论据:马克思主义宣称“个人”是无足轻重的(quantite'ne'gligeable),它认为人是一种“偶然的东西”,它使人服从某种“内在的经济规律”,它不去分析desGefundenen(我们所见到的东西、我们所感觉到的东西),等等。这个论据完全是重复经验批判主义的那一套“原则同格”的思想,即重复阿芬那留斯理论中的那一套唯心主义的谬论。布莱的看法完全正确,他认为从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丝毫找不到这类唯心主义的谬论,而且从这种谬论的角度来看,就必然要把马克思主义从根本上,从它的最基本的哲学前提上完全推翻。
D. 第四个论据:马克思的理论是“非生物学的”,它完全不知道任何“生活差异”以及诸如此类玩弄生物学术语的把戏(反动教授阿芬那留斯的“科学”就是由这类把戏构成的)。从马赫主义的观点看来,布莱的这个论据是正确的,因为马克思的理论和阿芬那留斯的“生物学的”玩意之间的鸿沟的确是一目了然的。我们马上就会看到,那些想当马克思主义者的俄国马赫主义者事实上是在步布莱的后尘。
E. 第五个论据:马克思的理论有党性和偏颇性,在解决问题时有先入之见。决不是布莱一个人,而是整个经验批判主义,都妄图主张哲学和社会科学的无党性;既不主张社会主义,也不主张自由主义;不去区分哲学上两个根本的不可调和的派别即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而力图超乎二者之上。我们曾经在一系列的认识论问题上探讨过马赫主义的这种倾向,所以,当我们在社会学中碰见它的时候,就不应当再感到惊讶了。不过哈耶克和这里不同,哈耶克并不试图掩盖自己的立场,虽然仍然批判马克思的“偏颇”。
F. 第六个“论据”:讥笑“客观”真理。布莱一下子就感觉到了并且是十分公正地感觉到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全部经济学说都彻底地承认客观真理。布莱正是因为客观真理的思想而把马克思主义“根本”否定,并一下子宣布在马克思主义学说中除了马克思的“主观的”观点以外事实上什么也没有,这样,他就正确地表达了马赫和阿芬那留斯的学说的倾向。
(3)从右边进一步发展新康德主义
哈耶克和康德的差异:从右边批判康德,根据需要把康德分为建构理性主义和进化理性主义
哈耶克与马赫的差异:
围绕马赫主义的争论是社会上的阶级斗争在哲学领域的反映。一战前后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各国自命为“马克思主义者”的修正主义者都企图用马赫主义代替马克思主义,列宁在《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中抨击了马赫主义。而对于致力于反对唯物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派别来说,马赫主义是“论据的唯一源泉”,于是哈耶克努力吸收其中的观点。哈耶克称对他影响最大的是马赫。整部《感觉的秩序》“实际上是对马赫自己关于感觉的性质和地位的论点的一个雄心勃勃的外推”,马赫承认从康德开始走向贝克莱和休谟,哈耶克的哲学通过马赫主义,引入了贝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以及休谟的不可知论。(加脚注,哈耶克论马赫对康德的批判继承和自己对马赫的批判继承,唯心主义者之间强调彼此之间的差别,而唯物主义看他们的一致性。)
对比列宁和哈耶克对马赫主义的批判,可以看出其中存在两条截然相反的路线。哈耶克接受马赫主义的理由,和列宁等马克思主义者和大多数自然科学家批判马赫主义的理由相同;哈耶克反对马赫主义的原因,则是认为它作为反对辩证唯物主义的工具还不够趁手
列宁指出马赫鼓吹的无非是官僚社会主义。但是哈耶克却试图指控马赫的学说宣扬社会主义,说明哈耶克在政治上比马赫还要保守反动。
哈耶克在感觉的秩序的末尾,提到自己理论的系统发展导致对马赫以及类似的现象主义(也就是唯心主义)哲学的驳斥,通过摧毁作为世界最终组成部分的基本和恒定感觉的概念,恢复了对一个客观物理世界的信念的必要性,这个世界与我们的感官呈现给我们的世界不同。
哈耶克和格式塔心理学的差异:对同构的定义,5.1链路
然后对于哈耶克所炮制出的一些“新东西”,也就是他跟他那些前辈们的差异,他那些不同于康德、马赫、休谟、贝克莱……等等的地方,后面的小节再进行专门的特殊的基于当代经验的批判。马克思主义的批判要点和顺序: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客观规律的,规律是可以被认识和掌握的
**2.**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唯物主义vs唯心主义。关于世界本原问题,关于所谓“三元结构”的问题,关于感觉和物理世界的关系问题。革命的反映论对抗反动的先验论
第一章经验批判主义的认识论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一)
哈耶克:“知识社会学”(注:历史唯物主义)的目的,旨在解释为什么人们由于特定物质环境的结果而在特定时刻持有特定观点,从根本上来看是错误的。哈耶克认为这是从物理事实出发来提供一个关于心理现象的特定解释。心智必须保留一个自己的领域。心智只能通过直接经验认识,但是永远无法解释它,也无法把它还原为其他东西。
**3.**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列宁:感觉和外部客观世界之间不存在绝对的鸿沟。哈耶克:感觉世界和物理世界存在绝对差异。在绝对和相对的关系上,哈耶克是怎么处理的?一边声称不存在任何绝对的东西,另一边却把大量荒谬的界限绝对化。
变化和静止,现象和本质,形式和内容,共性和个性,必然性和偶然性,普遍联系还是绝对孤立……所有这些对立的范畴都是矛盾,它们之间的界限都是相对的、变动的,但哈耶克的形而上学必然把这些范畴割裂、绝对对立起来,把变动的界限强行固定下来。
哈耶克有没有直接攻击辩证法的言论?
对于规律要么原理性解释,要么详尽解释。要么用物理语言解释心理事件,要么永远将经验直接感知的心理实体作为出发点。
具体和抽象之间的关系:所有的感知都是抽象的。
高级和低级思维过程没有差异:抽象概念(包括概念思维和推断过程)的形成实际上是决定感质差异的分类过程在较高层级上的重复。我们不得不一再重复分类过程,因为我们发现,根据感觉对对象和事件所作的分类,只是对物理对象之差异的粗糙的、不完善的近似,而不是那种能让我们正确预测其行为的精确再现。感觉的再现是近似的,这源于演化过程中的偶然性、生理能力的限制以及个体和物种满足实用目的的需要。(6。47)
而在某些地方又消灭客观存在的差异:感觉和知觉没有差别,人和动物的心智没有差别,社会形态之间的渐进而非革命
自发秩序的形而上学化
哈耶克将“自发秩序”视为社会发展的终极解释原则,赋予其近乎自然法则的地位。例如,他认为市场秩序是“人之行动而非设计的结果”,其复杂程度远超人类理性所能设计。这种观点将自发秩序提升为一种先验的形而上学原则,而非可被辩证分析的历史产物。
个体与社会
哈耶克强调个体优先于社会,认为社会仅是个体互动的副产品。他拒绝承认个体与社会的辩证互动,例如马克思所强调的“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在哈耶克看来,社会关系仅是个体行为的被动结果,而非塑造个体意识的主动力量。这种单向关系论否定了主客体辩证转化的可能性。
建构与进化
辩证法视矛盾为发展的动力,但哈耶克认为社会矛盾可通过自发协调自然消解。例如,市场竞争中的利益冲突会被价格机制自动调节,无需通过阶级斗争或计划干预实现“合题”。这种观点将矛盾视为需要消除的干扰,而非推动变革的内在动力。
知与无知
哈耶克的知识论认为,人类理性受限于分散的、默会的个人知识,无法通过辩证逻辑整合为整体性知识。他提出“分立的个人知识”概念,强调知识的局部性与情境依赖性
理性与经验
哈耶克将理性主义分为“演进理性”与“建构理性”,前者强调理性在历史过程中的渐进调试,后者则主张通过理性设计重塑社会。他批判建构理性主义(如黑格尔的绝对精神、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是“致命的自负”,认为其本质是用抽象逻辑取代具体经验。
对“抽象普遍性”的消解
辩证法常通过抽象概念(如“自由”“平等”)的普遍化推导出历史规律,但哈耶克认为这类概念缺乏具体内涵。例如,他批评“社会正义”是一个空洞的幻象,因为正义的标准只能存在于具体的个体互动中,而非通过辩证逻辑抽象为普遍原则。
抽象的首位性
**4.**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认识论问题,可知论vs不可知论,马克思主义用实践确证认识的此岸性和人类认识能力的绝对性vs哈耶克称人类心智的绝对局限性"
第二章经验批判主义的认识论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二),1-3自在之物
哈耶克的“经验无知”和“哲学无知”
解释的性质:
原理性解释:将解释理解为,它不仅限于表明 “如此这般的作用,存在于已知的物理作用的范围之内,或者,已知的物理现象产生了与之类似的效果” ,而且意味着,尽管我们可以解释有关运转过程的一般性质,但是运转过程的细节是如此复杂,以致对运行过程的完整描述永远超出人类心智的能力。对人类来说,要完全解释自身的思维过程是绝不可能的,因为这种想法含有内在的矛盾。
原理性解释就是揭示大量事件的某个共同原理,某类现象的共同特征,不能对一组事件中任何被观察到的东西都提供巨细无遗的解释。所有的解释都是原理性解释。
解释的限度:限制详尽解释的因素有两种:实际限制,必须考虑的变量超过人类心智能力范围,可望不断突破但仍然存在;绝对限制,由解释工具自身性质决定的,并与解释特定心理过程的努力尤其相关。
解释主体和解释对象的关系,就是分类器官和被它分类的各个对象之间的关系。任何分类装置都必须比被它分类的对象拥有更复杂的结构,任何解释主体的解释能力限于解释比它结构更简单的对象。因此任何解释主体都不能解释它的同类,人脑永远不能解释它自身的运行。对于大脑的运作方式,即使可对其运行做出原理性的解释,也永远无法获得它本身在特定环境中如何运行的详尽解释,无法用物理术语的描述来代替心理术语的描述,无法预测运转的结果是什么。为了达到这点可能需要一个基于同样工作原理但复杂程度更高的大脑。
心智作为一种秩序是一个整体,心理实体及其运行模式的独特特征,取决于这些心理实体与其他心理实体的关系(或者某心理实体在其他心理实体组成的系统中的位置),只要不能同时解释所有其他心理实体或者决定它们特征的整体关系结构,就不能解释它们中的任何一个,因此要解释特定心理过程必须参照其他心理过程。
从感觉秩序到扩展秩序:劳动分工导致了知识的分立,每个人只知道全部知识的极微小的一部分,资源的有效配置要求所有人的知识互相协调。通过类似博奕均衡而达到的知识协调,在哈耶克早期的术语里叫做“合成法(the composit method)”,在《致命的自负》里叫做“扩展秩序”。这种协调我们知识的秩序,正如哈耶克在《感觉的秩序》中讨论过的,是文明演进的结果,它不可能人为设计出来。正相反,人为的理性设计可以对这些扩展秩序构成毁灭性的威胁。
**5.**客观规律和因果必然性
对真理观、因果必然性、“真相”、客观规律……等等要着重讨论,批判哈耶克对所谓感觉经验形成的链路和地图、人的心智结构……等等的解释
第二章经验批判主义的认识论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二),4.有没有客观真理
第三章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经验批判主义的认识论(三),3.自然界中的因果性和必然性-6.自由和必然
(1)真实性和规律性的概念:
哈耶克在感觉秩序的范围内谈论真实,认为不能说现象世界和物理世界哪个更为真实,真实是和感觉中的错觉和幻觉(哈耶克认为是纯粹心理缘由形成的)对立的概念,人看到的和触摸到的东西都认为是真实的。和这种真实的概念相适应,哈耶克将物理秩序称为建构的秩序(也就是说所谓事件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人们构造的假说)。同时哈耶克又认为感觉的秩序不足以描述事件的规律性,不能不承认要用事件之间的相互关系代替我们对事件的感觉关系。
(2)科学与自由意志:哈耶克反对黑格尔“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的论断。
自由意志被认为是先验的真理,这类似柏格森的观点,
自由秩序原理:在辨析自由与责任这个问题时,哈耶克先反对了两种观点:宇宙决定论和自由意志论。决定论认为一切都受制于因果律。同样人的行为也受制于自然中存在的规律,并且人本身就是自然的一部分,我们的行为出自特定环境的作用。哈耶克认为这种宇宙决定论是对个人人格的否定,因为如果我们的行为只受某些规律的约束,那么人的意志对人的行为没有丝毫的影响。唯意志论则认为不存在什么因果联系,所谓因果关系不过是想象的或者人的思维的先验形式。所以人是独立于因果链条之外的。因此人要因自己的行为受到批评或赞扬。从这一区别来讲哈耶克认为唯意志论要好于决定论。
(3)一般性行为规则和超系统,决定论
第四章:哈耶克认识论的党性立场及其政治后果
**1.**哈耶克新康德主义认识论和政治实践(直接结合政治实践简单讨论)
第六章 经验批判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1.德国经验批判主义者在社会科学领域中的漫游
(1)哈耶克的派别划分
指出按照哈耶克自己的派别划分,他跟谁是一派,跟哪一派有继承性或者最大的相似性、最多的交集、最近的亲缘关系
两种理性主义:《理性主义的种类》
两种自由主义:自由秩序原理第四章,哈耶克谈论两种不同的自由理论
两种个人主义:个人主义:真与假
《我为什么不是一个保守主义者》,自由秩序原理后记
(2)科学、宗教和自由主义的结合
哈耶克对宗教的看法,对应《感觉的秩序》中的情感定势。
哈耶克关于宗教的观点主要集中在宗教在维持社会秩序、传统和道德方面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宗教并非基于理性,而是人类对环境的一种非理性适应,但这种适应对于文明的存续至关重要。宗教通过提供超自然或神秘的信仰,帮助人们遵守规则,维持社会秩序,并促进文化的传承。
哈耶克强调,宗教信仰在历史上对人类社会的制度形成起到了关键作用。他指出,历史上能够长期生存下来的制度并非来自社会科学和人类理性,而是来自宗教和意识形态。这些宗教和意识形态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准则和相互关系的游戏规则,成为社会秩序的基础。
哈耶克还提到,宗教信仰通过文化进化的方式,使传统得以代代相传,并在多元社会中通过自然选择得以流传。他认为,只有那些符合财产和家庭利益的宗教才能在竞争中胜出并延续。此外,他批评了过度迷信人类理性和科学主义的倾向,认为这可能导致社会制度的失败。
哈耶克对科学的观点主要集中在批判“科学主义”(scientism),即错误地将自然科学的方法和语言应用于社会科学领域。他认为,自然科学的成功方法并不适用于复杂的社会现象,因为社会现象具有高度的主观性和多样性,而自然科学则依赖于客观的实验和观察方法。列宁:“承认全部自然科学,承认它的结论的全部意义和可靠性。为了我的结论有利于“和平和宗教”,我需要的正是这个范围,而且只是这个范围。这就是贝克莱的思想。”这个思想“正确地表达了唯心主义哲学的本质及其社会意义”。
实例:
哈耶克在波兰尼出席的蒙特·普勒林学会成立会议上的“开幕演说”中宣布,讨论的核心主题将是“自由经济政策的完整纲领”的设计,对历史的“解释”,以及他认为同样重要的项目:治愈“真正的自由主义与宗教信仰之间的裂痕”。174哈耶克哀叹,盛行科学的“激烈的理性主义”已经“把宗教人士从自由主义运动中驱逐出去”,他“特别渴望讨论自由主义与基督教之间的关系这一主题”。175他认为,展示自由主义、宗教和传统都是“科学的”,将是他对科学和自由主义所能做出的最大贡献。
在智利报纸El Mercurio的一次采访中,哈耶克讲述了与教皇约翰·保罗二世和其他11位天主教诺贝尔奖得主会面的经历,他们讨论了“科学与教会的和解”。
(3)社会科学的事实
《感觉的秩序》中主张心理学的特殊地位,心灵永远保留自己的领域,感觉秩序的主观性。
《社会科学的事实》
社会科学中的事实是主观的,导向历史虚无主义和阴谋论,否认工业革命导致的社会问题。哈耶克在其主编的《资本主义与历史学家》一书中, 将工人阶级的状况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而恶化视为左派制造出来的一个“超级神话”。在他看来, 根本就不存在一个野蛮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 19 世纪不受政府和社会约束的自由资本主义制度不仅不是残酷的, 反而是进步的、人道的。有学者指出, 长期在英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生活的哈耶克, 以为在西方发达国家中见不到野蛮资本主义时代的景象, 资本主义就是一种“文明社会”, 但是他不知道西方社会的繁荣建立在第三世界“血汗工厂”的基础上, “那里日复一日正重复着‘辉格党人的历史学家’曾经描绘过的野蛮资本主义时代的生产方式”。
反对民主和社会正义,认为这些是社会建构
1962年,哈耶克将自己撰写的《自由宪章》送给了葡萄牙独裁者萨拉查,并附言:这本关于宪法新原则的导言性随笔可以助他一臂之力,制定出一部能抵制滥用民主的宪法。
1971年,受美国中情局支持的智利军官奥古斯托·皮诺切特(Augusto Pinochet)发动政变,推翻了阿连德领导下的民选左翼政府。皮诺切特独裁统治下的智利,成为最早践行哈耶克的新自由主义理念的国家。在国际社会普遍谴责皮诺切特的独裁统治时,哈耶克却一再为其辩护,这无疑是一幅哈耶克“自由”国家理念的讽刺画。
(4)社会达尔文主义
生物学导向的认识论
哈耶克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认为最成功的社会制度是能够保存最多人口的制度?若规则优劣仅由进化过程判定,则现存制度可能被默认为最优,削弱批判性反思的空间。例如,奴隶制或性别歧视若曾在特定历史阶段具有适应性,是否应被合理化?
为什么可以在社会学中使用生物学,这岂不是“唯科学主义”“知识的僭妄”?
**2.**哈耶克的理论和当代极右翼的联系
昆恩·斯洛博丹的新作《哈耶克的私生子:种族、黄金、智商与极右翼资本主义》